主要職責
: (a) 執行教學工作,包括學生評估、操作及保養培訓設施和器材作教學用途; (b) 執行課程行政的支援工作; (c) 協助制定及更新課程和教學套材; (d) 執行學生管理及支援工作,如招生、學生就業輔導、課程推廣等; (e) 執行有關質素保證政策; (f) 保持和加強與業界及相關協會的網絡;及 (g) 執行技能測試的相關工作。 備註: (1) 申請人如學歷未符合以上所述入職條件之(a)項,但具有八年相關行業工作及/或教學經驗,亦可應徵;在適用情況下,有關申請人則需具備相當於資歷級別第3級的相關學歷。 (2) 申請人如具有在相關領域中豐富經驗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學術 / 專業資格,或者具有卓越的學術/專業資格但經驗較少也可以申請。 (3)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需要在辦公時間外及不同指定地點工作。 (4) 本局已採用香港警務處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。準僱員須在聘用程序的最後階段進行有關查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