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職責
: (a) 執行教學職責; (b) 履行與教學和學術行政有關的職責;及 (c) 制定課程內容以及相關教學和評估材料。 入職條件: (a) (i) 持有以下其中一項的認可學位: 中國語文/中國語言文學/語言研究(中文)、中國語言學/教育(中文);或 (ii) 認可的外語翻譯或第二語言教學學位。申請人應提供載有課程詳情的成績單,以供考慮; (b) 須曾接受粵拼訓練 (申請人應提供相關證書副本或證明文件) ; (c) 至少三年相關教學經驗;及 (d) 良好的溝通和表達能力。 備註: (1) 課程主要以英語教授。 (2) 申請人如具有在相關領域中豐富經驗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學術/專業資格,或者具有卓越的學術/專業資格但經驗較少也可以申請。 (3) 申請人需參加筆試。